学
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
何顺进
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(不少于5人)
高云、尚勋忠、陈琴、李岚、夏小瑜、学院
学术委员会
本院
推免生申请资格条件
素质
考核
方式
按各专业学生课程成绩和奖励加分名次顺序,根据报名情况以1:2的比例确定推免生候选名单。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考核(侧重候选人科研能力),根据考核情况打分后择优推荐。
专家
名单
时间
2015年9月15日下午3:00
推荐原则
大学前三年平均学分绩
学科专业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分值最高为20分,国家级二等奖及省级一等奖最高分值为15分,国家级三等奖及省级二等奖最高分值为10分,国家级优秀奖及省级三等奖最高分值为5分;知识类、综合素质类奖项对应降低5分档次。
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。
综合成绩=课程成绩×60%+素质考核×20%+奖励加分(最高20分)。
课程成绩和素质考核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。
学院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推荐计划的1:1.5比例,分专业提出候选名单,经院遴选工作小组会议讨论,综合考虑学校下达计划名额、学生填报志愿意向构成、学生填报成功率等因素确定学院推免生最终名单。
备注
具备下列情况的候选人可以优先考虑推荐: